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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建议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2007年6月18日

全国政协委员聂向庭反映,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有待于提高,仅从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份额来看,与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份额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是:一方面,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大量积压、沉淀,难以推广开来。严重影响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影响到科技兴农工作的兴起。
聂向庭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一是农业科研导向的学术化加大了科研与推广的距离。目前流行的对农业科研作者的奖励,是晋升职称和给予学术荣誉,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激励措施仅仅取决所从事的项目级别、获奖级别,发表论文篇数,以及发表刊物的级别,却很少涉及到科技兴农的实际工作与实际效益的激励,由此加大了农业科研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距离,强化了转化的难度。二是成果转化的体制不够畅通。目前我国在农业科研体制与科技推广体系方面,基本上是脱节的,如在良种销售上,一些地方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利益采取不正当措施,对本地农民从外地购买的种子强行没收,从而限制并阻挠了高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三是分散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由于以家庭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生产单元多而分散,要推广农业科技,还得去说服每一个农户去采用新技术,这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再加上农民对科技的认识不够,更不利于技术成果的大规模转化。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关键在于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针对上述问题,聂向庭建议:
1、以村设置农业科技示范户,作为省、市、县乡村五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的最基层一级。采用专家、技术人员联户联村、冬季农闲时间以县集中培训、组织现场观摩、印发资料图书等多种形式强化培训,让示范户掌握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取得示范效果。县、乡小型农技示范项目要安排适宜区的示范户完成,并按标准给予项目经费补助;允许示范户实行技物结合,开展有偿服务,经批准,可以经营种子、化肥、农药等,可以租赁农机具。有条件的县、乡财政可给予适宜补贴。
2、建立全国农业科技市场信息中心,形成信息快车,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从种子、化肥、农药到种植、栽培管理和市场需求预测、销售,提供最新的农业科技动态信息,为农民提供系列便捷、直接的服务。
3、健全技术交易市场。配备相应的技术设施和人才,并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农业技术咨询、技术鉴定评估和技术仲裁机构,为解决买卖双方利益纠纷提供有效保障。通过制定政策规程,鼓励国内外农业技术成果进入统一市场流通,公平竞争,为促进技术交易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4、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生产领域和流通出现的假冒伪劣农业技术和信息以及不规范交易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为农户应用科技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
5、修订对农业科技人员的激励政策,尤其在评定晋升职称和学术荣誉上,不仅要看理论上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看农业科技人员在科教兴农工作中对当地的指导帮助后,农业生产方面所获得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