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我国孤儿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但由于对孤儿群体的救助政策分散于五保救助、农村特困救助、低保救助等多项制度之中,缺乏专门的供养条例,孤儿的安置和成长状况令人担忧。
据了解,当前孤儿救助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救助金额太低,许多地方城市孤儿主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而农村孤儿主要享受五保救助金,有的农村孤儿甚至只能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特困户救助。孤儿集中供养率低。目前大部分孤儿由亲戚抚养,孤儿寄养到亲属家庭之后,增加了亲属的养护负担和经济支出,导致寄养家庭出现夫妻不和等矛盾,被寄养儿童难以健康成长。儿童福利院也存在诸如供养标准太低,教育、医疗、住房等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等问题。大部分城镇孤儿还被阻隔在医疗保障体系之外,医疗救助不能满足孤儿的医疗保障需求。
为此,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力建议:制定出台孤儿供养专门条例,明确孤儿救助是政府法定的责任,各级政府应承担相应职责;明确孤儿供养标准,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为基本标准,并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明确孤儿供养机构性质是国有福利机构,以法定形式确定该机构工作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待遇。
(川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