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九江市委员会
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建设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是否协调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是否安全稳定。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威胁和损害,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这是近几十年来在公共卫生领域由于疫病所引发的的一场罕见的社会震动。非典向卫生部门特别是公共卫生建设发出了严重挑战。
近年来,我市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加快了建设具有九江特色的公共卫生事业的步伐。但提按照公共卫生建设的有关规范要求和标准,我市公共卫生建设方面还有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这次预防非典工作中更加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1)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镇和农村的发展,医疗和防保的发展还不够协调,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比较滞后;(2)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较差,如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处置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弱,信息网络渠道不畅通等;(3)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不足,不能满足有效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需要,如我市县(区)防疫站的办公用房一般都在200平方米左右,与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2450-4000平方米相差甚远。由于经费不足,无法购置必备的检测设备,而现有设备陈旧、老化,很难适应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4)基层卫生网络不够健全,卫生人员短缺,且素质偏低,非专业人员,低学历人员,临时工多,高职称、高学历,正规大学毕业生人少。如某县卫生防疫站专业人员高、中、初级结构比例分别为2.14%、12.66%、85.20%离卫生部规定的5-10%、25-33%、45-55%,相差甚远。
针对以上我公共卫生事业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非典灾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市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从而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快速推进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
一、加强卫生防疫体系建设
1、建立公共卫生专业实验室。目前,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房屋、化验设备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尤其是县、区级卫生防疫站。为此要尽快装备好各级卫生防疫站检验室所必须的常规设备,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专业实验室。一要尽快建设市疫控中心实验室,二要加快县、区级疫控中心的实验室建设,并按实验室计量认证要求抓紧建设好各县、区卫生检验中心实验室,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提供科学,合法的技术数据。
2、建立健全乡、村防疫体系。我市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抓好农村卫生防疫工作是构筑防检大堤的基础。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的中心环节,因此,全市乡镇卫生院应设立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站,每个村设立一个卫生服务站,其重要的职责是监控疫情发生情况。
3、构筑疫情报告网络。“非典”不可怕,其他疫情也不可怕,可怕的是非常时期的麻木。“非典”给中国造成的影响告诉我们,建立有效的疫情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村级疫情报告和县及县以上医院发现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制度不健全,一旦有疫情报不上来。为此,市、县两级国家疫情报告信息网络系统必须延伸到乡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乡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指定专职人员,配备公共信息处理专用微机。村级卫生服务站指定专职人员与乡镇卫生院联络。我们要借“非典”后的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严肃纪律,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不报者依法严肃处理。
4、进一步加强卫生宣教工作。卫生宣教是卫生防疫工作的内容之一。向群众宣传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提高自身的防护能力,是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各地要加大公共卫生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公共卫生活动。每年要结合我市公共卫生实际,开展一两次大型的卫生宣传活动,每年要解决一两个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完善环境卫生体系。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美化环境,要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城乡公共卫生设施和医疗污水、污物处理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的整治,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消除危害群众健康的各类环境因素,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6、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制改革。要建立以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服务站为基础,形成覆盖到村(社区)及全部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立以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为主体,在乡镇(社区)派出卫生监督机构为基础的全市卫生监督网络。
二、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的建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往往第一时间发现、处理都在医疗救治机构。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救治体系。
1、培养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卫生措施,争分夺秒地展开医疗救护等工作。
2、建立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站)以及各级采供血机构等组成的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市区和较发达的县(市)应建立独立的或依托综合性大医院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传染病医院或后备医院,各级综合性医院应设立肠道、呼吸道等传染病专科门诊,并要建立符合隔离要求的独立的传染病病房(区)。市级设立独立的120急救中心,各县要指定一所二级以上医院设立120急救分中心。
3、建立九江市公共卫生专家库,专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大专院校中的各类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提供决策咨询,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及技术把关。
4建立市、县两级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动队伍。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救护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应急技能和个人防护培训。市政府要每年组织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模拟演练。
三、切实加强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
2003年4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到疫情严重的广东省视察时说:“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把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作为关系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造福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同心协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警,是各级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反应及时、分级负责、处置有效的指挥系统。市、县政府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卫生协调领导小组或公共卫生委员会,日常应急办公机构设在卫生行政部门。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的相应级别,迅速转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成立有关工作组。
加大政府干预力度,避免在公共领域由于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政府失灵,从而保证经济与社会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形成一个宽容、稳定与和谐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社会经济新跨越,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关于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和保障机制的建设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公共卫生经费增长幅度要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逐步达到5%以上的比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50%。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市、县两级政府设立应急专用机动财政预算,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应建立相应的物资和技术储备专项经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构应储备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物资,并定期更新。政府还应筹集应急公共卫生基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能及时、有效地得到救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卫生事业财政补助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要逐年增加对公共卫生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