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晓光,男,汉族,1955年5月生,吉林省梨树县人。1992年2月加入民盟。1989年3月在吉林工业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现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副主席、吉林省委主委。
1970年3月至1978年8月在吉林省梨树县鹿场工作。1978年9月至1985年6月在吉林工业大学学习,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6月至1986年3月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86年3月至1989年3月在吉林工业大学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1989年3月至1997年11月留校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03年1月至今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吉林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民盟第八届中央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副主席,吉林省委第十届副主委、第十一、十二届主委。
担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分管文教、科技、国土、建设、环保、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