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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关于改变能源结构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提案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2007年3月14日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从世界范围看,化石能源正面临枯竭的境地,而我国的能源形势更不容乐观。改变能源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风能和太阳能是一种没有污染、可再生的绿色能源。资料显示,一台单机容量为1000千瓦的风机与同容量的火电装机相比,每年可减排2000吨二氧化碳、10吨二氧化硫、6吨二氧化氮;太阳能电池如累计用量达600MW,大约相当于年减排59万吨二氧化碳,累计用量达到30000兆瓦,将每年减排2820万吨二氧化碳。
我国西部生态环境相对脆弱,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上马,势必会对生态造成更大压力。而西部又具有风光能资源、地理条件、交通、技术经验等优势,发展风力和光伏发电项目又可减少上马其他工业产生的生态压力,并带动新能源产业带的建设和发展,为当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推动贫困地区经济总量的增加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建议:
1.国家有关决策部门认真研究,将风光电产业的建设纳入到国家电力发展总体战略中去,在资源利用和大面积开发方面有一个长远考虑,推动“西电东送”工程,并对西部地区风光电产业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与支持。
2.给予西部地区专项资金,支持进行大规模风能资源普查。根据已有的风能资源普查资料,在风能资源丰富区域内,选择部分条件具备的区域建立风能资源专业观测网,建立风能资源数据库。
3.制定适合西部地区风光电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过大,是制约风电建设的世界性难题。作为西部来讲,在投资上困难,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对西部发展风电的投资,并在风电基金、贷款方面给予倾斜;国家要制定更加合理的、适合西部的电价补贴政策;在风电税收政策上,要研究对风电企业给予定期减免所得税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支持发展。针对光伏发电,建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这是支持光伏产业设备国产化的最有效手段。制定有关减免税收、价格补贴和奖励相结合的优惠政策,对光伏企业进口专用生产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光伏企业的再投资、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的投资实行所得税退还政策。
4.风光电的电网建设应有战略性考虑,并纳入国家电网建设规划。为满足风光电大规模建设的需要,要支持开展与风光电发展相适应的电网建设规划和与风光电特性相适应的风光电接入电网技术的研究和试验;要调动电网积极性,抓紧研究对风光电上网的接入费用建立分摊机制,加快风光电接入系统建设。
5.鼓励西部地区与国外合作研发风光电设备。从国外的经验和国内的实践来分析,采用自主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国外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是企业实现较高水平的技术跨越、提高竞争能力的较好道路。加速风电机组本地化进程,通过技贸结合等方式,本着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掌握兆瓦级大型风电机组的制造技术,引进国外智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组,开拓国际市场。只有这样,这些企业才能吸收国外先进的、成功的技术,不断完善提高国产化风机的性能,降低制造成本,实现国产化。
6.在中小型风电场的招标上,给予西部各省区更大的自主权。比如目前省一级可批的项目是5万千瓦以下,可以提高到10万千瓦,这样更能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鼓励西部各地区多布点。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群体优势,产生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