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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民族文化文脉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2008年3月5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活态的,需要通过口传心授、参与感受等方式传承的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工艺、民俗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化空间。

2005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颁布后,相关政策法规、项目保护资金及申报保护机构也相继应运而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但各地在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要求、保护工作的认识理念、重视程度、具体保护措施以及保护机构的设立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地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理念存在偏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相对费时、费力、艰苦的工作。资金投入后不能很快看到成果,又不会产生很大的轰动效应,且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较多资金和人力的投入。因此,在追求经济增长率的理念下,一些地方领导往往因主观意识和客观上的困难,没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申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理解该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常被忽略,只是把它当作民俗,而被排斥在主流文化之外。

2.没有相对独立的主司部门。各地区主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机构均挂靠在文化厅(局)所属的处室,虽然其下属的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等部门有一些专业干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但有相当一大批长期从事这方面研究的机构和人员分布在民俗类、地方史类博物馆以及专门的艺术研究机构、文联和高等院校等系统,由于领导和业务体制的局限,沟通渠道和环节极不顺畅,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具体政策、工作要求、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很难得到快速传达和切实贯彻,加之普查范围不广泛,不全面,造成申报遗漏等诸多问题出现。

3.抢救意识不强。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托于人存在的,而大多传承人年事已高,而又后继乏人,“人死艺亡”会造成中华文化遗产无法弥补的损失。此外,科技的国际化又常使人们淡忘文化民族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速度。

4.保护资金分配不到位,不均衡。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来源及数目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国家的一些专项科研经费,大多集中在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而地方、基层和具体操作、实施部门几乎很难申请到专项课题及相关经费,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记录时所采用的手段相对落后,人为流失的情况已相当严重,趋势不容忽视。

5.公共性文化空间相对狭窄。文化空间是指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时间性和空间性。作为载体,文化空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场所,是民众通过各种实践、表演、技能、表现等形式,共同寻找一种认同感、历史感和归属感的地方。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公共领域中不断被边缘化,对其传承保护的公共性关注相对薄弱,多只局限于案头书斋,只注重文本体系的编写,缺乏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和在时空上的培植、引导。

建议:

1.健全机制,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性发展。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和强调。要将其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到各级领导责任制,并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还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等,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设立专门的主司领导和实施机构。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由市、区主管文化的领导直接负责,其成员要吸纳社文、文博、社科、民协、高校等各方面人员。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特色,在宏观上建立起科学的评估体系,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如:是强调原生形态的真朴,还是着重发展加工的精湛;是着眼品种的共性特征,还是着眼个别代表性节目的高精程度;是首先从审美角度评估,还是首先从稀有角度评估;对于濒于消亡的品种,如何判断是它自身生命力的脆弱,还是社会条件的不适应等。另一方面要具体指导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包括普查、记录、申报、传承、宣传等,制定可操作的科学规范的保护规划和工作细则。

3.设立专项保护资金。要切实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继承、发扬和创新,资金保障是关键,这也是目前面临的最实际、最难解决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同于经济项目或文化产业的开发,因此,政府在财政上应给予主导支持,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保护资金,确保其工作的良性发展。

4.拓展公共文化空间,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公共性。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培养和普及等工作的力度。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及各种职业教育机构开设相应程度的教育课程。各种新闻媒体也要密切配合,扩大教育的外延和守望者队伍。同时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内涵,与时俱进,不断创造新方式、容纳新内容,以更适应当前民众的社会生活、社会交往、社会心理的需求,使之达到自觉认识和回归。此外,要大力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不但要培养传承者,也要培养研究者和组织者。

二要加大对传承人及相关群体的支持与关怀。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没有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亦不会存在。应该在社会地位、经济保障、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给予传承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认识传承保护的紧迫性,建立传承人数据库,为其搭建展示平台,协助其培养传承人;协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知识产权的法律权益,打破传承的私有化,强调传承的民族性和世界性。

三要加大对文化空间的培植和拓展。一方面利用现有博物馆、文化馆等各种文化场馆的文化空间,收藏、研究、展示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要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如举办庙会、庆祝传统节日、宣传民俗文化等,扩大其对广大民众的凝聚力、感染力。此外,可以尝试建立以民俗事象及其文化内涵为主的活态民俗文化保护区,并依此带动文化创意的产业化、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