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经济发展即使到了现阶段,“吃饭”在一些地区也还是一个没有完全解决掉的问题。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尽统一,是把解决吃饭问题放在首位,还是把解决生态保护问题放在首位,会成为许多地方不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理由和借口。但正是为了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在十七大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战略部署。“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就目前现实来说,切实解决环保执法难题,构建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依法取缔破坏环境的违法项目,还有相当难度。
在解决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世界性难题方面,即使经济发达国家也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才逐步取得实效。我们应有选择地实事求是地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以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
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广泛利用诸如税收、收费、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政策保护环境,其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利用财税政策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突破口。
美国政府从1987年建议对一氧化硫和一氧化氮的排放征税,逐步把税收手段引进环保领域,至今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主要对损害臭氧的化学品征收如汽油税、拖车消费税、轮胎税、开采税、固体废弃物处理税、二氧化硫税等。环境税的征收管理非常严格,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缴入财政部。由于征管部门集中,征管手段现代化水平高,拖欠、逃漏环境税的现象很少,有力地制止了环境的破坏,同时由于把收来的税金返回到环境保护的项目上,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已经出现了良好的互动情况。
荷兰是OECD国家中较早开征环境税的国家。为环境保护目的而设计的税种主要包括:燃料税、能源调节税、水污染税、地下水税、废物税、垃圾税、噪音税、超额粪便税、狗税等。特点是以小税种为主,各种环境税的税率规定得明确详细,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面。基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征收目的和条件方面的不同,在环境税的征收管理上赋予了地方政府很大的灵活性,并充分协调了税务部门和各环境、资源部门的配合,保证了环境税征收的高效率。
波兰是发展中国家。它从1989年起到目前已经对几百种污染物征收污染税,利用税收手段治理污染在发展中国家属于前列,对该国的生态保护已经显现了很大的效果。
目前在我国税收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大体只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但上述税种初始并不是为了环境保护。可以说,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用于环境管理的税种,其他税收政策制定时的环境保护意识也较淡薄。
城镇土地使用税比例低,200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仅为137.33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0.44%,而且该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还有许多免税规定,因此对城镇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使用土地基本上没有经济制约手段和效果。
我国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税收体系。大多数省市无论税收的硬件设施,还是税收队伍都比较完备,覆盖全国的税收网络已经基本完成。因此用税收手段落实中央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是比较现实和可行的。合理设置保护、激励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种类、税收额度,配合广泛深入的宣传,加之相应的行政贯彻调控,党中央所提出的关乎国家健康顺利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大计一定能够实现。
面对我国还属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的现实,为做到扎实推进,平稳发展,建议: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
只有健全的市场机制,才能使税收这一经济手段人为造成的价格波动及时传递给经济个体,然后促使实体经济再根据价格的变化调整相关的经济发展措施。从而使政府能够利用税收实现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调节。如果市场机制不健全,税收的价格调节传导不到具体的经济实体中去,那就会使政府的调控意图落空。发达国家的环境税较之发展中国家的环境税更有成效,市场机制的作用功不可没。
2.循序渐进地推进环境税的设置与征收。
在我国的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地提出新办法。先做简单易行的,条件成熟或大家思想认识基本统一后再推行比较难执行的。例如:对污染大气比较严重的二氧化硫征税,一方面执行成本低,二方面公众也比较容易接受,其对降低硫的排放量成效也较显著。要想取得环境保护的显著效果,税率需要确定较高的额度,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让税率一步到位,社会可能承受不了,甚至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正确的策略选择应该是从低到高渐进式的推进,随着治污技术的进步再逐步提高,直至最佳状态。
3.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从实际出发征收环境税。
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污染也不均衡。制定征收环境保护税,要考虑具体情况。这点也是国际社会的一个突出特点,大多数国家涉及环境保护的税收规定各不相同,甚至在同一国家的环境税在不同地区也有较大区别。因此,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税收政策,才能既符合效率原则又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4.高效使用生态环境税的收入。
征收环境税的收入,在目前我国应该专款专用,不宜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再分配使用。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还把生态建设视为可以完成也可以不完成的“政绩”,本来就欠帐很多的生态文明建设没有一定的资金作保证是不可能见效的,在政府有了预算的情况下,再加上环境税所得,就有了基本的资金保障。同时,环保税专款专用也有利于调动各省进行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谁收的钱谁用,肥水不流外人田,逐渐使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走良性发展的轨道,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一定会和我国的经济建设一样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