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生物资源多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丰富多样,独具特色。农业生物多样性资源,是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最直接的战略性种质资源库,关系国家生物和食品安全, 也对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对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保护较为薄弱,长期以来的粗放型经营模式,致使资源约束矛盾日趋突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进一步加剧,农业生物多样性资源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据统计,我国受威胁的生物资源占整个区系成分的15—20%,高于世界平均10—15%的水平,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作物野生近缘植物和珍稀物种急剧减少。
这些威胁主要来自:森林滥砍乱伐,碎裂分散;草场超载放牧,退化严重;土壤生境丧失与品质退化;农田物种稀少,结构和功能简化;水资源不合理利用;外来物种入侵;旅游、采矿、围垦湿地等活动影响;农作物、家养动物和淡水生物种类减少,或者濒于灭绝;农作物近缘野生物种逐渐减少,遗传种质资源大量消失。因此,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
建议:
一、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农业生物多样性资源分布的综合考察,查清物种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经济价值和受威胁程度。在此基础上,编制农作物品种和植物种类编目,建立农业生物多样性资源档案;制定珍稀、濒危、地方独有名贵生物分布区域图,划分受威胁的等级,建立信息库;设立自然保护区,揭示特有生物资源与少数民族文化、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深入研究物种多样性的变化趋势以及农业生物种群、地方种、野生近缘种等的基因型和遗传多样性,建立遗传种质信息库,探寻农业生产与资源保护并举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就地保护,建立农业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强化以地方社区为基础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管理方式。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传统农业相对落后的特点,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政府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推广绿色配套技术,培植绿色支柱产业,促进农业多样性资源的合理开发;大力扶持与农业生物多样性有关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示范,鼓励企业参与优质农产品、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销售,使农民在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同时增加收入,增强保护的自觉性。
三、加强迁地保护,建立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种质资源库,发挥农业生物多样性可持续经营与管理示范作用。针对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的特点,积极开发旅游资源:建设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不应像自然保护区那样搞成绝对保护,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经营性,可引入资源保护与旅游业结合发展的理念,发展农业生物多样博览园,保留原有的村庄与农田、坡地、自然植物群落,进行观光、度假、农业种植等多种项目经营。
四、加强监测管理,建立预警系统,规范物种引进,阻止新入侵物种。在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对影响生物资源的气候、环境、人文、社会等因素进行动态评估,制定优先保护策略,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保护。同时,加强对外来物种引进的审批检疫、风险分析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预警测报体系,并建立有关数据库,严格把关监控。
五、出台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开发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重点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教育、宣传、科普力度,提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众意识;建立国家和地方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信息交换机制和保护技术体系,保护农业现有野生物种和人工管理物种多样性、农业生态系统多样性和作物遗传资源多样性,建立高效、和谐的自然生态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