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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提案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2008年3月5日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能量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十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速度成倍高于全国经济增速,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但是,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贷款难。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内因主要有:产权制度不明晰;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帐目透明度低;财务数据失真,银行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自身实力有限,固定资产数额较少等。中小企业的自身缺陷导致其社会信任度低,融资十分困难。

外因方面:银行业普遍强化了信贷管理,以规避贷款风险为第一原则,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在同等数额上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贷款成本高使银行业缺少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益驱动。

建议:

一、完善立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健全的立法是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面。如美国由50多部专项法律构成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保证了美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也应该尽快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法规来规范中小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小企业获得国家各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在资金方面的支持,形成了示范效应以后,就可以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自觉地按规范去做。

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和指导。要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强化经营者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增强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遵循经营诚实守信原则,构筑良好的银企关系,实现银企双赢。

三、完善利率体制和信贷政策。基于中小企业贷款的自身特点,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可允许适当提高,以鼓励银行业的贷款积极性。在信贷政策方面,可对中小企业的门槛适当降低。一是降低银行新增贷款客户的基本条件;二是中小企业成立联保小组,提高中小企业的担保能力。

四、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既要靠银行间接融资,更要靠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单独依靠银行,不仅会加大银行的体系风险,而且也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中小企业创业板被公认是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手段之一,但仍难以使中小企业融资“解渴”。目前,我国企业上市标准较高,中小企业上市参照的是主板市场上市标准,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达不到国内证券市场设定的上市标准,但能在海外证券市场融资,就是得益于海外上市门槛较低。只有降低我国创业板市场门槛,才能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五、建立规范合法的民营信用合作投资公司。浙江等地区“地下钱庄”在民间借贷中占据一定位置,这部分民间借贷主要投向中小企业。既然他们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什么不能使其“弃暗投明”,成立透明、规范、有组织、有监督、有法可依的组织呢?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允许合作性质的中小企业投资组建这种信用组织公司,使民间融资市场浮出水面。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与民营金融中寻求互补性,在融资方面将更有选择性。

六、建立有效的担保机制。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地方政府应积极出面,协调财政部门组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组建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要大,承担风险能力要强,只有这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