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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最近,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
民盟九届十一次中常会要求全盟同志把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民盟组织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盟员,把《意见》精神学习好、贯彻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要把学习和贯彻《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阐明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对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丰富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对当前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盟组织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和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在全面准确、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
《意见》贯穿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意见》注意与中发〔1989〕14号文件相衔接,保持了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多党合作的新要求,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五条重要政治准则,阐明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规范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各项政策措施;《意见》就中国共产党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搞好参政党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盟组织和各级领导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
(三)要大力推动各级组织、广大干部和盟员认真学习《意见》。
各级盟组织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在当地中共党委的领导下,在统战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盟的各级领导要积极参加党委统战部门组织的学习班、研讨班。
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发挥参政党作用,加强参政党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重点抓好盟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学习,采取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组织研讨班、举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搞好学习。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领会精神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把广大盟员的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盟的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推广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的学习经验,真正使《意见》精神为广大盟员领会和掌握。盟的理论研究部门和工作者要进一步加强民盟作为参政党的理论研究,加强调研,以学习《意见》精神为契机和动力,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抓好参政党的理论建设,推动盟的思想理论建设的进一步提高,夯实广大盟员的政治思想基础。各地盟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认真学习《意见》的精神,加强督促检查。民盟中央也将在适当时候,以各种形式交流各地组织和盟员学习《意见》的经验和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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