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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民盟(县级市)社会服务推进会在吴江召开

[大] [小]  2012-02-22 作者:民盟吴江市委 沈建中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1027-28日,江苏民盟(县级市)社会服务推进会在吴江宾馆1号会议室召开,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于琨琦、民盟苏州市委副主委毛昌宁出席会议,会议由民盟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社会服务处处长池正海主持。

首先,民盟吴江市委主委汤卫明代表吴江民盟作交流,他在介绍时说,在多年来的实践中,吴江民盟逐步形成了社会服务的“四春行动”:一是积极发挥较多盟员是法律工作者的优势开展“春风化雨行动”;二是充分发挥较多盟员是医务工作者的优势,开展定期组织以副主医师为主的盟员到社区开展“春暖人心”义诊和送健康咨询“春暖人心行动”;三是积极开展发挥较多盟员是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优势,加强对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对口帮扶的“春雨滋润行动”,四是定期组织盟员进社区学校开展“春满家园行动”,发挥盟员在文化体育方面的优势让盟员担任小区文化的领头羊。“四春”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吴江民盟社会服务工作的品牌,这一品牌也营造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也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肯定。

其次,来自全省7个县级市委员会的民盟社会服务工作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最后,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于琨琦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民盟的社会服务工作,是民盟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要真正做好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关系: 一是社会服务与参政议政的关系。民盟的社会服务可以看成是一种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的参政议政行为。参政议政是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执政党提出自己的政治和社会主张、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与方法,必须得到执政党的采纳方可起作用;而民盟的社会服务则是将自己的政治与社会主张、自己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直接付诸实际行动的参政议政行为;二是 社会服务与自身建设的关系。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可以极大地调动广大民盟盟员成员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丰富基层组织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和促进民主党派骨干成员的锻炼与成长,有利于党派的组织建设。三是社会服务与宣传工作的关系。民主党派的任何一项社会服务活动都是一次直接向社会展示自己的形象、宣传自己的重要机会,这是由社会服务的性质所决定的。社会服务的具体活动,才是民主党派向社会、向民众进行自我形象展示的最直接而主动的方式。许多对民盟并不了解的人,正是通过民盟的社会服务活动后,才初步了解了民盟,所以民盟的社会服务活动是宣传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于琨琦副主委根据自己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实践,谈一谈对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三点认识:一是民主党派的各项社会服务活动从本质上讲都是“烛光行动”。民主党派的社会服务活动,是以自己的行动来参政议政,其最终目的在于得到执政党的认可从而成为政府的行为。民主党派的资源有限,只能是烛光。烛光不应也不可能与日月争辉,只有在日月的光芒尚未照耀的地方方能显示其亮点,一旦日月的光芒覆盖其处,民主党派就已达到目的,就应及时退出。二是民主党派社会服务活动的三要素 :烛芯、蜡和火。参政议政的理念与观点是“烛芯”,支撑参政议政理念的实施方针及专业技术是“蜡”,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与奉献精神与实际行动是“火”。三是民主党派社会服务的三原则:第一,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要用最少的资源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第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第三,要切合自身的特点与优势。

责任编辑:赵轶琛